囤房稅新制7/1上路 建商、一般房屋稅率基準出爐

2024年2月7日,財政部今日公布最新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今年1月出口371.9億美元,較去年12月減少6.9%,AI帶旺台灣出口 元月年成長18.1%創21個月新高。(資料圖片)(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2月7日,財政部今日公布最新海關進出口貿易統計,今年1月出口371.9億美元,較去年12月減少6.9%,AI帶旺台灣出口 元月年成長18.1%創21個月新高。(資料圖片)(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侯駿霖/臺北報導】

囤房稅2.0將在今年7月1日起實施,財政部16日預告房屋稅差別稅率級距的參考基準。針對一般非自住住家房屋,將分為直轄市、非直轄市2組,各組均按房屋戶數分4級稅率級距課徵,且非直轄市組戶數及稅率較直轄市組寬鬆,六都非自住住家用房屋(除特定房屋外)稅率將從3.2%起跳。

財政部表示,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基準,以各縣市前一期房屋稅定期開徵,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若全國合計僅1戶持有房屋,且完成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要件者,將按自住應稅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直轄市及新竹縣市取第1%戶,其他縣市取第0.3%戶(均取整數,小數點以下無條件捨去),低於該房屋現值的最大值為基準,預估全國312.5萬戶可適用房屋稅1%優惠稅率。

至於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及繼承取得共有房屋,適用稅率介於1.5%至2.4%,4戶以內稅率1.5%、5至6戶適用2%、7戶以上2.4%。

在建商餘屋部分,則依持有期間適用差別稅率,1年內未銷售稅率2%,超過1年、2年以內2.4%,超過2年、4年以內3.6%,超過4年、5年以內4.2%,超過5年適用最高稅率4.8%。

值得注意的是,若為出租申報達租金標準、繼承取得共有房屋,採全國一致、不分組,一律按房屋戶數分3級稅率級距,4戶以內稅率1.5%、5至6戶稅率2%、7戶以上稅率2.4%。

此外,財政部16日公布最新稅收統計,1月全國稅收2,233億元,年增466億或26.3%,其中以營業稅、證交稅增加較多;另同步上修去年稅收至3兆4,562億元,全年超徵金額達3,860億元。

1月營業稅實徵淨額1,014億元,年增132億元或14.9%,主因升息導致金融業營業稅增加、國內需求穩定、適用外銷零稅率營業人申請退稅減少,以及礦產品、電腦及其附屬單元等進口稅額增加所致。

證交稅也連9紅,財政部表示,1月上市櫃股票平均每日成交值為3,483億元,高於去年同期的2,271億元,主要是過年假期落點不同,1月交易天數較去年多9天,證交稅實徵191億元,年增122億元或1.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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