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研議單一自住99%以上降稅
囤房稅2.0將於今年7月上路、2025年5月開徵,財政部近日與地方政府研議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基準,方案之一為排除豪宅適用,將各縣市房屋現值最高1%或0.5%剔除,尚待地方政府核算是否合理,才會回報財政部討論;若最終拍板該方案,在各縣市單一自住房屋中,就有99%或99.5%可享優惠稅率。
囤房稅2.0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而自住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3戶為限;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調高至2%至4.8%,改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若全國僅1戶且供自住(排除豪宅)稅率由1.2%降至1%。
根據財政部初步估算,調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約310萬戶受惠、減稅利益約新臺幣23億元。
由於豪宅認定計算公式,可能涉及參考地段率、房屋標準單價、各縣市合宜居住面積等,與會者建議,可將轄內房屋依現值由高到低排序,以最高1%或0.5%的次一戶現值為基準,適用優惠稅率。
舉例來說,若前1%房屋現值為300萬元、次一戶為298萬元,在房屋現值298萬元以下可適用優惠稅率。
值得注意的是,為避免地方政府修法不及,財政部也決議,各縣市最遲應於2025年2月底前修正並公布《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