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詠嘆調】從搭鷹架到討海
——楊慶恭先生(綽號糶米恭,1949年次,芳苑村人)
我是芳苑國校畢業,考上芳苑初中,我們是芳苑初中第一屆,有40幾位,(民國)51年入學,54年畢業,現在還在開同學會。
芳苑初中以前是墓仔埔,我們第一屆的校長是黃警,當時初中還沒有蓋好,我們讀一年級時是在公所後面讀,那時候在公所後面有一些矮厝,當年的公所鄉長連工友才9個人,我到了讀初二時才搬到新蓋的初中教室。
那時候早上去讀書前要先開蚵,放學回來後要去割草飼牛,當時我們這裡養牛的很多,每一戶都養很多隻,像我們就養了兩隻,做了兩甲多的田地,也做海,駛牛車去抾蚵,兩隻牛替換,兩隻都是公的,當年的公所還沒有安排獸醫,所以要摃牛腩佛(牛睪丸),現在是用閹的,以前要用摃的。
牛大約1、2年歲,也就是發情期的時候,就要摃牛腩佛,不然牛會很兇,牽不動。那時候摃牛腩佛的很多人,尤其多在路上厝。我們請了路上厝專門的人來摃,他將公牛扳倒綁起來,將牛腩佛拉出來,然後用木槌摃,好像是要將牛腩佛的筋摃斷。當時摃牛腩佛摃一次就好了,摃完後,要用蕃薯跟秤飯藤熬煮,然後給牛吃,可以退紅,大約一個星期就好了,就可以駛牛車了。
我初中畢業後,就在家裡幫忙做穡。到了民國56年去當兵,訓練中心前8週在高雄,後8週在嘉義。下部隊就去金門,我是陸軍619梯次,41師,當兩年兵。我當兵算是快活的,因為有讀書有學歷,所以就做文書、補給士,在金門做了一年多,就升預士,一個月領了兩千多元,那時候阿兵哥才領兩百多元。剩下3個多月之後,調回來臺灣,去臺東太麻里守海防,民國58年退伍。
退伍之後,就去臺北當外務員,在火車站附近的太原路,有一間泉興塑膠公司跟門市部(後來我的米店就是取名於此)。當年租房子在樹林,坐火車通勤,一個月車資才70元,房子的月租才1千多元,上班是吃公司的。
後來我娶了太太,也是住在樹林。生小孩之後,我太太就顧小孩。後來我換頭路,去中壢跟人學做鷹架,學了一年多,民國72年8月回到芳苑,自己做鷹架。其實會回來芳苑的原因,當時我老的還在,看到我在外面又帶兩、三個小孩,剛好這間米店要頂讓,於是就叫我回來,頂下來開米店,一邊也可以做鷹架。
我做鷹架的範圍很廣,雲林、彰化、臺中三縣市,那時候都有請工人,要不然自己怎麼做?民國78~88年之間,經濟好,起厝蓋工廠的很多,當時我請了十幾個工人做鷹架,我只是負責載料給他們做,一天都要載兩趟,那時候價錢很黑,都隨意喊價的,當時我第二個兒子跟著我做,一天做一萬多實的,確實也賺了一點錢。
到了民國90年後就落寞了,有些販厝蓋了,卻沒人買,倒的倒,那時候我才縮小範圍,將那些料做完之後就收了,沒做了,不過也被倒了好幾百(萬),工程在做,哪有不被倒的呢?如果不被倒,就不叫做工程了。
我用麻竹鐵絲做鷹架,因為竹子有彈性,所以我做的鷹架很安全,從來沒有發生過事故。當年最好做的是做廣告看板,那時候是算才的,一才20元,做20尺四方的看板鷹架就一萬多元,材料花費不多,把鷹架做好後,廣告看板再吊上去。那時候去南部搭看板才搭得多,當時販厝蓋得很多,我們就在馬路旁或空地上搭看板鷹架;甚至連屋頂上也搭,用鋼索固定,做了那麼多看板鷹架,連遇到颱風也不會倒。
有一年做醮從8月到12月,從溪湖、土人厝、海墘厝、王功,做到和美,那時候搭醮棚連續下來很累人。我做鷹架工程,平常收入不算,像是過年年底結帳時收帳約幾百萬。
我現在鷹架收起來了,平常除了顧米店就是養蚵,綁了三千多條蚵,一斤蚵賣150,人家說很好賺,可是要搭蚵棚、串蚵殼、寄花、湠蚵栽、抾蚵等,需要花費很多人工,所以1斤150,其實利潤也不是很好。
我從民國72年賣米,利潤也不好,人家說:「糶米賣布,趁錢有數。」也就是說,賣米的跟賣布的,賺的利潤是很低的。還有老勻的也說:「扁擔靠擔有錢趁,開行坐店咧驚死我的腩。」也就是說,人家挑擔出去賣,賣完了就回來,沒有賣一整天的;可是開店就要坐整天,有時候開一整天都沒有人買,可是稍一離開客人就來了,連屎尿都不能去。
我有三個兒子,老大跟老三都成家了,各有各的家庭,各有各的事業,我這個老二跟我一起做鷹架的,幾年前已經過世了。人生就是這樣子過,也沒什麼好不好的。
海邊水流屍
【那年的年底,走在街上,就會聽到村人說:「糶米恭抾著鯊魚條仔。」當時不能意會是撿到什麼東西,應該不是常說的鯊魚,因為真正的鯊魚是用「掠」,不是用「抾」的,後來問了村人,才知道原來是撿到一具屍體。】
那天晚上2點多,我跟州仔(綽號,洪燕州)去抄鰻(巡鰻苗網抓鰻苗) ,州仔走在先前抄鰻,我跟在後面巡網,看到有一張鰻苗網網住一坨東西,當時還有潮水,乍看之下,網住的好像是泡棉人偶玩具,我將它推往前一點,等一下比較好拖走。
等到潮水退乾了,我們依序放網到那裡時,才發現原來是一具屍體,穿球鞋、西裝褲、皮帶、白色襯衫、外面罩著一件薄雨衣,而且雨衣整個罩到頭頂,我將他的褲頭提一下,隨即聞到一股異味,便跟州仔說:「不用放了,我們趕緊騎摩托車去通報海巡署。」
我們是3點發現的,3點10分海巡署(芳苑安檢所)就到現場了,大約4點消防隊也來了,芳苑所的警員也來了,可是這個地方是屬於路上所管轄,於是又通知路上所的員警前來,又通知了葬儀社。
鰻苗網設置在潮間帶上,離岸邊不遠,退潮時裸露著爛泥巴地,方便大體的拖運(我們都說大體,不說水流屍)。那個大體臉朝下趴著(通常在海裡發現的大體,男性是趴著,女性是俯仰),已經浮腫有點腐爛現象,手指也爛掉一些,無法採取指紋。
我們將那張鰻苗網割下,然後將消防隊帶來的那張塑膠板放在大體旁邊,上面鋪上棉被,然後將大體翻入塑膠板上(臉部已變型模糊),隨即蓋上棉被包裹起來(因為屍體不能見天),然後拖到岸腳,將魚網整理出來,此時已5點多,天漸亮了。
那天下午海巡署的組長載我去田中殯儀館,法醫跟檢察官來驗屍,法醫將大體的衣服剪開檢查,然後說這位男性的往生者約莫六、七十歲,有抽菸習慣。後來也問我一些問題,比如死者身上有沒有甚麼證件之類,並且做了筆錄,之後就回來。如果大體無人認領,可能還要送至彰化解剖,我就不用去了。
那天晚上我們去了岸邊停屍的地方燒金紙,海巡署也有拿金紙託我們去燒。人家都說撿到那個會發,會賺錢,這幾天抄鰻,鰻苗是有多一點,不過別人抓到的更多,其實我認為能夠平安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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