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保證金過高 立委擬廢除
民進黨立委范雲昨(22)日在召開記者會表示,她將提案修法廢除選舉保證金高門檻,改成行政登記規費,最高上限為基本工資的5個月,並建立連署替代門檻等辦法,以落實平等參政權,降低金錢政治及財團影響力。
范雲2018年時登記參選臺北市長,因拒繳新臺幣200萬元選舉保證金,遭臺北市選委會拒絕受理登記,事後范雲認為《選舉罷免法》保證金制度影響人民參政權,遂提撤銷訴訟打行政官司,今年1月已被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全案可上訴。
范雲表示,她一直倡議選舉應該公共化,財產不應成為人民參政的門檻,因此當時參選臺北市長時,才會拒繳200萬元的選舉保證金,她認為此規定有違憲阻礙平等參政權之虞。她將對臺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提起上訴,並將聲請大法官釋憲。
范雲:很多國家參選不須保證金
她說,很多國家參選都沒有保證金,在英國只須繳5千英鎊登記費,換算新臺幣才20萬元,德國、愛爾蘭和加拿大原本和臺灣一樣有保證金,但已被宣告違憲,認為這是用財產權傷害人民平等參政的權利。
她說,義大利也沒有保證金制度,而是透過選民連署取得代表性來參選,法國在1993年後也沒有保證金,參選總統則需連署,在美國加州等多個州是用連署登記規費,不用規費可以連署替代,規費是4千美元,換算新臺幣約11萬多元。
民團:選舉成有錢人的金錢遊戲
台灣守護民主平臺會長張烽益說,過去政府不希望人民過度參與政治,會用行政手段阻卻人民參與民主,保證金更讓窮人無法進入這個選舉門檻,主管機關對於選舉廣告毫無限制,以至於選舉變成有錢才能參加的金錢遊戲,對人民參與政治非常不友善,應將保證金適度降低。
綠黨召集人劉崇顯認為,臺灣許多選制都有門檻過高的問題,不僅保證金過高,政黨補助款的門檻也過高,臺灣補助門檻要過3%才有補助,盼補助款門檻下修到1%,讓臺灣選制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