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實習規避勞動保障 高教工會反對
目前全台約有16萬名校外實習生,時常發生實習生遭剝削事件。高教工會昨(17)日表示,教育部公布的「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草案)」,不但無法阻止類似憾事發生,更將全面合法化「以學習之名、行剝削之實」的校外實習。
過去許多實習生,實際具有勞動事實,卻沒有最基本的勞動保障,而2012年教育部委託的「各國大學實習制度之調查分析」專題研究,調查的455個系所,僅六成系所有為實習學生投保、高達八成系所實習不支薪。
使學生未畢業就先遭嚴重剝削,政府為企業節省了職訓成本,長期把廉價甚至無薪的實習生當作替代性人力,嚴重地拉低了整體勞動條件。
教育部自98學年度起,實施「技職教育再造方案」,每年投注上億元的經費以補助技專校院開設實習課程,使得暑期、學期、甚至整學年的實習紛紛成了各校系的必修學分。以永采烘焙坊事件中的高雄餐旅大學為例,在93學年度以前,高餐學生只要實習一學期,但之後卻一致從一學期,延長為至少一學年的必修。
高教工會認為,在現實狀況下,實習作為必修課程或是畢業條件,往往變成強制要求學生為實習單位工作。因此,建議必修的實習課程應縮短,若有需要,應改為「選修」或由學生自行尋找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