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達停辦支出未停 高教工會告教長圖利
屏東永達技術學院因招生困難,2014年8月停辦,如今已逾3年,卻支出超過5億、淨資產縮水至少2.4億元,疑涉嫌掏空校產。高教工會和前永達教師賴福林質疑,依據《私立學校法》等規定,大專院校停辦3年內若未復辦,就要進行解散程序,但教育部卻疑似幫永達「開後門」,修改辦法延長解散年限。教育部澄清,在今年1月修法後,要求3年內「完成」改善計畫,否則就要依《私校法》解散,這反而是更積極地處理,怎會是圖利或瀆職。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24日與十多名成員,來到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教育部長潘文忠、前教育部技職司長李彥儀、永達董事會等,涉嫌瀆職、圖利等罪。
蘇子軒提到,依據《私立學校法》永達應進入解散程序,在停辦屆滿3年後,校董把持的校產應該進行解散程序,回歸公共,但教育部卻把解散清算的年限延長至2020年,但校董卻涉嫌透過變賣、轉型、浮濫支出等方式,企圖將校產轉換為私產,其中可能有不當的利益輸送。 學校停辦後,不但未優先還錢給教職員,學校行政支出還高達9千多萬,疑似挪用資產,他質疑,永達校產不斷縮水,支出卻不斷擴增,一所沒有老師、學生的學校,支出卻一直增加,實在令人感到質疑。
教部:修法反而更能監督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謝淑貞說,其實今年修正辦法後反而變嚴格,修正前原本只要在3年內提出計畫就可以,修正後則要求3年內要完成轉型否則董事會將面臨解散、清算。
針對永達資產是否有被掏空的疑慮。她認為,即使退場後,學校依然要把財務報表報部審查,目前學校也有符合規定,若有不法的具體事證,不排除移送法辦。日前永達提出轉型成職訓中心後計畫遭駁回後,學校也未提出其何轉型計畫。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更解釋,原本《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僅規定學校需在3年內提出改辦計畫,卻沒有通過期限。她舉例,「就像學生提論文,只要提了就沒事了?10年論文都沒過也沒關係?」她強調,經過這樣的規定後,永達就一定再在期限內處理完畢,無法透過多次提出改辦計畫而延遲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