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校園人權 61.85分低空飛過
台少盟23日公布中學校園人權網路調查結果,1,293位國中、高中、高職學生替中學校園人權環境平均打了61.85分,剛好及格、低空飛過。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表示,校園兒童人權保障,包括表意權、社會參與權、文化休閒權、禁止體罰/霸凌等酷刑的權利尚有很大進步空間,以及缺乏落實保障相關權益的申訴機制與救濟管道。此外,私校校園人權比公立學校平均總分低8.76分,私校校園人權明顯受到更多壓抑與限制。
葉大華說,目前我國兒童少年本身權益被嚴重剝奪,並無獨立於行政體系外的受理申訴救濟機制可接受個案申訴,國際社會有設置「兒童監察使」或獨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受理兒童個案申訴與調查。設置兒童監察使或獨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應是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必須思考與推動的方向。為落實人權校園,教育部應於各級學校建制有效的學生人權監督機制與救濟管道。
台少盟運用聯合國25項校園人權指標(每題可給予0~4分)進行調查。得到最高分3指標依序為:我校歡迎有各種不同背景和文化的教職員工、學生,包括外國人(3.25分)、我在學校有責任確保人們不歧視他人(3.02分)、發生衝突時,我們會採用非暴力的、合作方式解決衝突(2.98分)。
平均最低分3指標依序為:學校有專門處理歧視問題的政策和規則,且在歧視事件發生時付諸實施(1.72分)、我校成員可自由印製和散布各種出版物,不必擔心受到審查或懲罰(1.87分)、我校教職員工都能得到足夠報酬,以維持其本人和家庭健康與適當生活福祉(1.86分)。
台大法律系學生林彥廷表示,看到調查結果有點意外還有61分,他在高中演講時,很多學生詢問校園人權受損如何處理,例如:女同學課外休閒時穿熱褲被教官看到,隔年吉他社就不見了。調查結果中分數很低的兩項指標,自由發表意見與刊物、校園權利受損時的爭取與救濟管道等,各校都有這樣的情況。學生辦報學校不給經費,但校刊的校長致詞下面有玫瑰花瓣,卻花錢重印;校務會議應有學生出席且有投票權,卻往往只讓學生列席而沒有出席,對學生的表意權沒有完整的尊重;休閒娛樂權等,許多的問題需要師長、學生與政府官員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