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3攻占政院案 魏揚等7人無罪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魏揚等21人在323發起攻占行政院行動,檢方事後依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罪起訴。(Getty Images)
「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魏揚等21人在323發起攻占行政院行動,檢方事後依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罪起訴。(Getty Images)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318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後,「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魏揚等21人在323發起攻占行政院行動,檢方事後依涉犯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罪起訴,台北地院昨(10)日宣判,包括魏揚、許立等10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部分,全無罪;陳威丞、謝昇佑等11名被告,分別涉犯妨害公務、損壞公物等罪,分別被判3個月到5個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金。

魏揚表示,323攻占行政院為臨時性的大型集會遊行,屬於人民合法表達訴求的管道,警方進行驅離的動作,是對人權造成侵害,希望整場占領行動,法官對所有被告都能做出無罪判決,這場運動的「轉型正義」,至今還沒有落實,「保障言論自由、檢方不要上訴!」

辯護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表示,當時民眾因為抗議服貿協議,不得不去占領立法院,以表達憤怒的聲音,站在義務律師團的角度來看,318跟323的行動在法律的評價上是一樣的,都是基於公民不服從的法理,基於行使抵抗權,法院應對這2案做相同評價。辯護律師團會在收到判決書之後,跟當事人研究是否提起上訴。

民間司改會則指出,魏揚被控煽惑犯罪部分獲判無罪,這部分為正確判決,然而法院未能體會人民必須走上街頭原因,顯然3年前的「警方打人」與「主事者的行政究責」背書,立法單位應正視集會遊行意義並落實其保障,把街頭還給人民,莫再使用《刑法》打壓抗爭。

至於檢方是否要上訴,台北地檢署表示,待收到法院判決書後,再研擬是否提出上訴;台北市警察局則回應,尊重司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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