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案 黃國昌林飛帆陳為廷無罪


(中央社)3年多前的太陽花學生運動期間,現任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學運領袖林飛帆與陳為廷等人,涉犯妨害公務等罪遭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審結做出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民國104年2月10日,偵結反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抗爭(太陽花學運)衍生3案;318占領立法院,起訴黃國昌、林飛帆與陳為廷等22人;323攻占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毀損、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訴學生魏揚等132人;411路過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訴學生洪崇晏等4人。

不過,行政院長林全去年5月20日,批出上任後的第二份公文指出,行政院對126名被告撤回告訴乃論的刑事告訴。

北院曾於去年6月開庭審理「318太陽花學運案」,傳喚林飛帆、陳為廷與黃國昌等9名主要被告,法官也現場勘驗將近100分鐘的錄影帶,以釐清攻進立法院當晚的各種動作、言論是否有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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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9日 | 7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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