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費率年增0.5% 111年升至12%
行政院昨(30)日拍板「勞保年金改革草案」,其中勞保費率將自現行的9.5%,自實施上路後每年調升0.5%,至民國111年提高到12%,未來每五年就精算餘額不足的部分做檢討。
勞動部次長林三貴表示,若以去年全體勞保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約3萬元為例,費率每增加0.5%,勞工保費每人每月增加30元,職業勞工約增加90元,雇主則增加約105元,初估雇主負擔每年增加95億元。
據了解,年金改革委員會原定勞保費率從民國112年起每年調升1%,上限為18%,但最後上限改為12%,主要是因為企業界反彈,認為一例一休後成本增加的同時,勞保費用的負擔若再大幅增加,企業界已承受不住,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坦承「給大家一點空間」,並指目前的方案已可讓破產年限延後20年,未來要怎麼調,「不該把人家框死,限縮立法空間」。
至於平均投保薪資採計年資,由現行按最高60個月計算,自實施第二年起,每年延長12個月,至第十一年調整為最高180個月平均。已領年金者,不適用延長方案;尚未請領者,按申請年金當時的採計期間規定計算,領取後如果採計期間再延長,不隨同調整。
林萬億並談到政府責任,未來每年撥補200億元挹注勞保基金,財源由政府年度預算編列,並明訂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保證每個人都領得到年金。
另外,因應年金可攜制,勞保年資併計公、軍、農、國保年資,滿15年後且年滿65歲時,可請領勞保年資部分的老年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