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音/市場黃牛年撈2億 立委擬立專法管理
台灣流行音樂每年演唱會產值約50億元,但黃牛集團卻搶走10%的票,轉手高價售出,海撈2億元,造成歌迷、業者損失,卻只能用《社會秩序維護法》輕罰。立委吳思瑤10日表示,會努力催生專法,管控舞蹈、流行影視、戲劇等藝文表演活動,甚至包括黃牛。立委賴瑞隆則說,政府應對流行音樂定型化契約做有效改變,政府要展現魄力,讓黃牛2億元回饋到業者、消費者。
《鐵路法》9日頒布施行,吳思瑤指出,《鐵路法》對於黃牛的罰鍰提高到5-30倍票價罰金,反觀黃牛最倉獗的流行音樂演唱會,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規範,最高只能罰1萬8千元及3日以下拘留。每年流行音樂黃牛市場至少海削2億,罰1萬千8元,不痛不癢,五月天演唱門票黃牛猖獗,業者必須採用實名登記制。而現行退票規定只收10%手續費,另外,90%成本業者要吸收,黃牛票賣不出去只要付最高10%手續費的成本,這樣的契約規範也要一併檢討。
理想國演藝公司銷售部經理田瑜萍指出,全世界除了韓國、台灣,沒有退票制度。台灣旅遊業已是階梯式退費,越靠近住宿時間訂金越高,希望演唱會售票能比照辦理。
拓元公司總經理邱光宗說,黃牛業者已經是產業,開演前10天把未售出的票全部倒回給主辦單位,一場可能賺錢的演唱會在開演前10天馬上變成大賠,主辦單位承受90%的損失,是非常嚴重的事。
文化部影視司副司長王志錚表示,這部分須修改或增訂,會帶回去研議;在《社會秩序法》部分,未來或許可修法加重罰責。刑事警察局司法科科長張永呈說,接到民眾舉報,警察機關會去查緝,交給管轄機關積極查處,前提是要接獲舉報。對於吳思瑤詢問,可不可以主動查處則未作回應。
「黃牛是小事,詐欺事大」,本色音樂侯文燕說,每年恐怕有為數不少的小孩受害。像韓團Super Junior三巡演唱時就爆發2、3起青少年被詐騙十幾、二十萬事件。詐騙集團大部分要求匯款,不是面交,十幾歲小孩怎能做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