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法》三讀 假資料購票最重關5年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為遏止鐵路黃牛,立法院院會21日三讀通過《鐵路法》修正案,大幅提高對黃牛的罰款,將行政罰鍰倍數從現行1倍至10倍,提高至5倍到30倍;此外,對於以不正手段輸入虛偽假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進行購票、訂票及取票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談到大幅提高黃牛票的罰款,盼能遏止黃牛大量購票的圖利歪風,民進黨立委趙正宇表示,鐵路為台灣最重要交通工具,但每逢重大節日總是一票難求,充斥鐵路黃牛用非法手段大量訂票,為確保民眾購票權益,提案修法遏止黃牛用此手法從中獲取暴利。

此外,為遏止行人擅闖平交道或橫跨鐵軌,新版《鐵路法》規定,行人擅闖平交道或橫跨鐵軌,罰鍰從原本的1,500元至7,500元,提高為1萬元至5萬元;且鐵路事故發生原因,若是因受害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為者,則不給予撫恤金及醫療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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