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兼任教師納勞基法 產假應給薪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全台各地兼任教師約5萬人,卻被排除在《勞動基準法》之外,沒有工作權、薪資的保障。教育團體表示,希望勞動部立即發布行政命令,將全國大專院校的編制外教師、兼任教師納入《勞動基準法》,否則將號召全國兼任教師到行政院做更進一步的陳情、抗爭。

大專兼任教師至今仍遭排除適用《勞動基準法》,在缺乏工作權的保障下,導致女性兼任教師在生育過程中,歷經種種困難,就算要請產假,除了得自行尋找代課老師、被迫放無薪假,甚至擔心下一個學期領不到聘書而丟了工作。

高等教育工會表示,教育部已發文至學校,要求不得拒絕兼任教師請求產假的權利,但是,完全沒有碰觸到兼任教師遭遇到的核心問題,因為一般勞工及專任教師皆是「有薪假」。

單靠教育部這紙公文根本無法解決問題,教育部與勞動部刻意閃躲兼任教師納入《勞動基準法》的核心訴求,根本只是為了幫學校節省人事成本。高教工會提到,有薪產假只是兼任教師勞動權的試金石,希望教育部、勞動部給予兼任教師應有的權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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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2日 | 8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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