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正名新規 最快年底上路
巧克力深受青少年、兒童喜愛,但國內目前並未對以「巧克力」為名的市售產品有所定義,衛福部食藥署研擬新標示規定,若總可可固形物沒有超過35%以上,不得稱為「巧克力」,而要改名「餅乾或糖果」新規定最快年底上路。
衛福部食藥署副組長薛復琴表示,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對巧克力定義是「總可可固形物」達到35%以上,其中可可脂要有18%以上、非可可脂要有14%以上才能稱為「巧克力」。
薛復琴強調,食品的名稱一定要跟本質相符,食藥署會陸續針對消費者常用的品項一一進行「正名」標示規定,新的巧克力標示規定,最快今年就會上路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