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屋有陷阱 預售屋契約94%不合格
浮洲合宜宅驗屋頻出包,民眾購買「預售屋」前應注意買賣契約潛藏的交易陷阱,以免吃虧受騙。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26日發布預售屋定型化契約查核結果,結果32個審查建案中,僅位於台中的富宇建設「富宇大雅」和寶鯨建設「富椿莊」過關,其餘30個建案皆部分違反政府規範,不合格率高達94%。
政府頒布「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26項規定,針對重點11項做查核,發現3月分抽驗全台6都及新竹縣32個建案,竟有30個建案違反規定,不合格比率高達94%。消保處將請各地方政府地政局(處)依消保法第36條規定命其限期改善,逾期則可處以6~150萬元高額罰款。
消保處簡任祕書陳星宏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項目,違反最多的是「房地標示及停車位規格」,共26建商不合格,其次為「房地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共23建商不合格,第三為違反「驗收」規定,共21建案。
陳星宏說,若「驗屋」時發現瑕疵,消費者可保留5%交屋保留款,要求建商修補至符合契約內容後再繳交。「找補」由於預售屋面積皆為估算,實際落成丈量後若有增減,土地及車位面積誤差找補消費者以2%為上限;舉例來說,若建商銷售100坪、每坪50萬元的預售屋,落成後實際丈量僅97坪,則需退還消費者(100-97)x50=150萬元,但若實際丈量為103坪,超過原銷售面積的2%,則消費者僅需再支付100x2%x50=100萬元。
消保會建議民眾於購買預售屋前,於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閱「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相關內容,對照建商提供的契約,避免消費糾紛。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可撥打「195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轉接各地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