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檢徐維嶽 重判20年定讞
因被控4項貪汙罪而遭停職的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徐維嶽,13日被最高法院依貪汙等罪判刑20年,併科罰金5百萬元,並褫奪公權10年定讞。
徐維嶽2000~2005年間,利用偵辦違反〈著作權法〉官司、雲林縣大埤鄉長陳樹吉瀆職等案件機會,與大哥徐寶巖、大嫂李盟惠聯手向當事人施壓、恐嚇,藉此索賄。◇
因被控4項貪汙罪而遭停職的雲林地檢署前檢察官徐維嶽,13日被最高法院依貪汙等罪判刑20年,併科罰金5百萬元,並褫奪公權10年定讞。
徐維嶽2000~2005年間,利用偵辦違反〈著作權法〉官司、雲林縣大埤鄉長陳樹吉瀆職等案件機會,與大哥徐寶巖、大嫂李盟惠聯手向當事人施壓、恐嚇,藉此索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