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自己無罪 郭瑤琪昨入獄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因台北車站招標案涉貪被最高法院判刑8年定讞,8日上午發監執行。郭瑤琪重申她是清白的,並強調「她是政治犯,不是貪汙犯」。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則表示,這個案子在一、二審都判無罪,卻在更審改判重罪,不合常理,嚴重違返無罪推論原則。
判決指出,南仁湖集團負責人李清波涉嫌於2006年間,為下標台北車站大樓整建標案,指示友人將裝有2萬美元的茶葉罐交給郭瑤琪,不過南仁湖集團最後未參與投標。全案於一、二審都被判決無罪,但更一審、更二審則改判有罪;去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郭瑤琪8日發監前發表聲明指出,她是一個政治犯,不是貪汙犯,她雖含冤入獄,但她的律師及家人,會繼續為了捍衛她的清白而奮鬥到底。郭瑤琪還提到,她日前曾提到要入監絕食證明清白,但她母親聽到後,哭著表示要帶他父親一起跳海,因此讓她打消絕食的念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