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大背信案 馬志玲夫婦將入監服刑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杜麗莊夫婦被控涉背信案,最高法院30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將2人各重判7年4月徒刑定讞,為避免2人畏罪潛逃,台北地檢署已啟動「防逃機制」;據了解,檢方已對馬志玲夫妻限制出境、出海。
判決指出,2004年台灣「聯合投信」的債券型基金虧損,爆發贖回潮;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要求各投信公司「須符合法令、不可讓投資人受損、若有損失由投信公司股東承擔」三原則,出清結構債。
元大投信旗下基金當時持有約276億元的結構債,若賣出將自行吸收逾10億元的虧損,且元大先前處理48億元結構債券已虧損7億7千萬元,因此馬志玲決定將元大投信的結構債虧損,轉嫁給杜麗莊所掌控的元京證,造成元京證損失4億4千餘萬元,被金管會發現移送法辦。
去年2月高院認定,馬志玲夫妻讓元京證股東蒙受損失,觸犯《證交法》背信罪,判2人各7年4月徒刑,2人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30日駁回確定,夫妻2人將入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