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失智 馬志玲免入監服刑
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因結構債案被判刑7年4個月定讞,日前赴檢發監時,被以心神喪失為由暫緩入監。經醫師專業鑑定後,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目前智商僅剩30左右,台北地檢署11日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同意馬志玲心神喪失治癒前,暫時不必入監。
判決指出,馬志玲等透過他人,以提供不實資訊給鑑價公司、欺騙獨立董事等方式,轉移股權,將家族持有股權「倒貨」給妻子杜麗莊掌控的元京證,造成元京證損失上億元。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另被控完成股權交割後,又安排元京證就結構債、公債或公司債,與馬志玲掌控的投資公司做「低賣高買」等非常規交易,將馬志玲應負擔的損失轉嫁元京證,從中套利數億元,造成元京證損害。最高法院今年6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決馬志玲、杜麗莊各7年4月徒刑。杜麗莊已於8月發監執行,馬志玲則以醫院進行鑑定為由請回。
檢方調閱病歷後發現,馬志玲在2011年4月時智力仍有95分,但今年7月4日再到台大檢查只剩65分。檢方請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做鑑定機構,台大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即阿茲海默症),心智缺陷與認知障礙已嚴重影響生活自理、判斷能力,已達心神喪失程度。檢方依符合《刑事訴訟法》規定,停止馬志玲入監執行,並決定在馬志玲病況痊癒前,都不需入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