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AI實驗室創辦人杜奕瑾:大法官拒開庭是失職
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近日宣告《憲法訴訟法》修法違憲,但在野黨質疑決議的正當性,即便採用舊有法規,至少也需6人參與才是有效會議。台灣人工智慧實驗室創辦人杜奕瑾表示,任何民主國家都不允許大法官用「拒絕開庭」癱瘓憲法法庭,3名大法官拒絕參與評議並非表達意見,而是失職。
目前大法官人數僅8人,而總統賴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已兩度被在野黨封殺,因此無法達到《憲訴法》修法後「評議人數不得低於10人,宣告違憲則需9人同意」的相關規定,憲法法庭已近一年無法運作。不過,憲法法庭5位大法官19日宣告去年12月三讀通過的《憲訴法》修正案違憲。
民眾黨立委陳昭姿認為,任何一個立案的民間團體,行政機關的任何一個委員會,甚至立法院開會,都必須達到法定人數才能開會,所做決議才能生效。即便採用舊有的法規,8名大法官也需要有6名參與才能有效開會,但這次僅5人就做出裁決。
對此,杜奕瑾認為,這其實是錯誤類比,首先立法院「仍在運作」,憲法法庭卻「被癱瘓」,這本身就完全不同,而且關鍵差異是,立法院即便有不同意見的立委,仍能表決、運作;但憲法法庭3位大法官是拒絕參與評議,而不是投反對票,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立法院是「在爭論中運作」;憲法法庭是「因拒絕履職而停擺」。
杜奕瑾表示,其次是兩者的位階不同,大法官是憲法機關,任務是保障基本權、解決憲政爭議、防止國家權力失序或真空,有「維持憲政運作」的超法忠誠義務,一旦當制度出現缺陷時,大法官的責任不是「袖手旁觀」,而是透過解釋、補救性原則、憲法解釋權,讓憲政機關持續運作。
他說,而立法委員的地位完全不同,立委是政治代表,職權來自選舉授權,並沒有任何憲法義務要求立委必須發動彈劾,也不會因為不發動彈劾而構成失職。
杜奕瑾強調,最關鍵的一點是,憲法法庭不允許「以不作為癱瘓憲法法庭」這種權力,若有不同意見,可以寫不同意見書;若反對判決的話,可以投反對票;若對制度有疑慮,可以在評議中提出,但拒絕參與評議,讓整個憲法法庭停擺,這不是意見,而是失職。
他表示,這種行為會導致憲政救濟中斷、人民基本權無法受保障,甚至行政、立法、司法權力失衡,進而導致國家陷入憲政真空,所以任何民主國家的憲法法院,都不允許大法官用「拒絕開庭」來癱瘓憲法法庭。
逾2500位公民連署 力挺憲法法庭「自救」
包含「台灣經濟民主連合」在內的多個民團發起連署,力挺憲法法庭「自救」的憲判,截至21日晚間11時,已有57民團、445位學者、375位律師、2,504位公民參與連署。加入連署的學者包括台大講座教授王泰升、台大法學院教授林鈺雄、孫迺翊、張文貞、薛智仁、謝煜偉;政大法學院教授林佳和;東吳大學法律學系特聘教授張嘉尹等人。
民間共同聲明表示,在過去一年中,行政權與立法權的衝突日益加劇,面對不少牽涉權力分立相關爭議的法案,扮演中立仲裁者的大法官卻無法進行裁決,司法權失去制衡行政與立法的功能。因此,他們肯定5位大法官的判決,回復憲法法庭解決爭議、保障基本人權的功能。
聲明強調,更重要的是,大法官在這次的判決中,適用「程序重大明顯瑕疵」的標準,指出立法院的法案制訂違反公開透明與討論原則時,將被宣告違憲無效。這促使立法者未來必須避免濫用多數暴力,使立法程序回到公眾充分知情、溝通與充分審議的正軌。
聲明表示,同時本判決也透過權力分立原則與憲法所賦予的程序自主權,確立大法官僅受合憲《憲訴法》拘束的原則,劃出司法權與立法權間的分際,確保憲法法庭受立法院癱瘓的困境不再發生。
聲明呼籲,即使憲法法庭重新運作,但無可迴避的現況是憲法法庭已在這次《憲訴法》修惡的憲法裁判中,成為前所未見的分裂法庭(divided court)。同時,必須嚴肅的面對,分裂法庭可能源自台灣陷入分裂社會的現況。對此,民團及學者呼籲關心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的朋友們,正視彼此觀點的分歧,持續秉持憲政理念進行溝通與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