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災後重建 270億預算全數通過
花蓮縣光復鄉馬太鞍溪堰塞湖致災,立法院會2日三讀通過規模270億元的「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花蓮縣政府感謝朝野跨黨派立委支持,籲請中央盡速公布補助基準與申請方式,並至地方召開說明會,協助災區加速復原。
受颱風樺加沙外圍環流風雨影響,花蓮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9月23日溢流,重創下游的光復鄉等地區,為推動災區復原重建工作,立法院會10月底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300億元,並於12月2日三讀通過災後重建特別預算,預算規模270億元,全數通過。
主計總處報告提到,該特別預算歲出編列270億元,執行期間從2025年度至2030年度;包括原民會5億元、工程會1億元、內政部28億元、經濟部91億元、交通部44億元、農業部43億元、衛福部1億元、環境部42億元、預備金15億元。
賑災基金會經費 立委:勿僅以戶籍認定
立委沈伯洋示,希望用最快方式讓災民得到幫助,但接下來執行才是關鍵,在花蓮0403地震時就發現地方盤點需求時,常常沒有和所需要的金錢對上線,就如中繼屋的需求遲至今年才出現,縣政府在執行上會讓好不容易通過的預算無法用到災民身上。
沈伯洋呼籲,地方趕緊盤點需求,讓金錢快速進入災民口袋,而非當作地方宣傳品。在執行面還有賑災基金會的經費,不能僅用戶籍做認定,像是人在、籍不在的情況,若民眾是在花蓮工作,汽車、財產受到毀損也應用一樣的認定方式,讓其得到幫助。
花蓮縣政府表示,立院特別條例編列內容涵蓋農業復原、電力系統強化、水利與道路修復、公共建設、住宅重建及社會復原等11項工作,由中央部會依權責推動,縣府將全力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