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議員批市府 燒事業廢棄物賺錢
台中市有三座公有焚化爐,市議員吳佩芸日前質疑,據環保局統計資料,市府用焚化廠燒一般事業廢棄物及外縣市家戶垃圾賺錢,卻把本市家戶垃圾堆在大里掩埋場,已經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市長盧秀燕表示,台中市面臨垃圾處理困境,在不違法、不違反契約下,應該調高處理費用就調高。
吳佩芸19日指出,城市對一般廢棄物的處理是重要項目,但盧秀燕多年的施政報告卻隻字未提。若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環保局必須對本市家戶垃圾及其他縣市家戶垃圾有餘裕處理能量時才可代為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但是,文山焚化爐2018至2020年都有燒一般事業廢棄物;后里焚化爐2018~2021年每年燒一般事業廢棄物不到兩萬公噸,2022年已衝到四萬多公噸,2024年達到十二萬多公噸;烏日焚化爐去年處理量是前年的兩倍多。
吳佩芸指出,去年烏日和后里焚化廠處理的一般事業廢棄物、外縣市家戶垃圾合計約24.5萬公噸,是大里掩埋場堆置38萬公噸垃圾的六成,這是非常大的弊端。
吳佩芸指出,台中市的垃圾處理費太低,每公噸2,250元,台北市為3,603元,高雄市依重量或體積有差別收費,落在1,575~6,300元。她批評,用低價搶事業廢棄物來台中燒、賺錢,再把台中家戶垃圾堆到大里掩埋場,這是否為盧秀燕的政策立場?她要求,未完成大里掩埋場去化前,台中三座焚化爐要全面停收一般事業廢棄物及外縣市家戶垃圾。
環保局長吳盛忠表示,台北市費率是他在台北市任內調升的,也是優先處理一般廢棄物(家戶垃圾),有餘裕才會再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
盧秀燕回應,將會了解,費率該調就要調,台中面臨垃圾處理的艱難時刻,不該燒的就不該拿來台中公有焚化爐燒。如果不違反合約跟法規,會進行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