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買陸製餅含豬肉 不繳5萬罰款被扣存款
新北市一名余姓女子2024年自深圳購買並寄送叉燒雞仔餅入境,因為原料含有豬肉成分,屬未經申請檢疫之豬肉加工製品,被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裁罰5萬元,但她卻拒不繳納,遭移送強制執行。士林執行分署日前扣押她名下存款,她才繳清欠款。
士林執行分署表示,新北市汐止區一名余姓女子2024年6月赴中國深圳旅遊,在當地某店家購買一盒叉燒雞仔餅(0.28公斤),並委由店家跨海寄送來台。不料這盒叉燒雞仔餅在運送入境時遭財政部關務署台北關開箱查驗,查出其中含有未申請檢疫的豬肉製品。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認定余女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依法裁罰5萬元,但余女卻置之不理,故移送士林分署強制執行。士林分署強力執行非洲豬瘟裁罰等食安案件,今年受理後隨即調查余女財產,並於11月對余女名下存款執行扣押,余女發現帳戶遭凍結後,才在6日主動繳清全數欠款。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掉以輕心,務必提升防疫意識,自海外入境時切勿郵寄或攜帶豬肉製品,以免面臨重罰。若因違規遭裁罰移送執行,也應盡速清繳欠款或主動洽辦分期繳納事宜,以免遭到查扣財產、限制出境或拘提管收等執行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