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公民記者張展 被送洗腦機構

中國公民記者張展資料照。(Handout/YOUTUBE/AFP)
中國公民記者張展資料照。(Handout/YOUTUBE/AFP)

【記者楊茜/報導】

中國公民記者張展不久前被上海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後,11月17日家屬委託律師前往浦東新區看守所要求會見,再度遭拒。看守所稱張展已被「移交執行」,但家屬及律師都沒有收到二審開庭通知、判決書或「移交執行」的相關法律文書,其關押地點亦未公開,引發外界質疑。

張展過去多次因街頭維權行動遭到上海公安關注。她曾在上海街頭撐著寫有「共產黨下台」的雨傘,長期協助維權人士和弱勢群體,使其被地方當局視為「敏感人物」。張展原為執業律師,後成為公民記者,2020年初赴武漢採訪疫情,次年以「尋釁滋事罪」被判4年。

2025年9月,浦東新區法院以同罪名再度判她4年。接近張展親友的維權人士張先生對《大紀元》表示,張展在9月19日被祕密宣判後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他說:「家屬在10月下旬得知張展提起上訴後,最後衝破國保阻力,鼓起勇氣為張展聘請律師,爭取二審改判無罪。」

11月16日下午,上訴律師高承才前往看守所查詢會見。據律師描述,他在官方預約平台查詢張展資訊,系統卻顯示「查無此人」。17日早上8時,高承才依規定提交委託手續,值班女警稱張展「登記情況有變」並要求等待。10分鐘後,兩名警察出面詢問他是否認識張展。律師回應委託程序合法,與個人關係無涉,但其會見請求並未獲進一步處理。

海外社交平台帳號@changchengwai披露,高律師在看守所等候時,接到家屬來電稱「張展不在那裡」。值班女警表示,依據登記資料,張展已被移交執行。律師追問移交時間及判決書送達狀況,均未獲回覆。家屬晚間又接獲消息稱,張展可能被送往某教育機構接受一個月的「培訓」,之後再轉往監獄服刑。外界質疑其羈押環境的合法性與程序透明度。

廣州一位律師指出,依《律師法》與《監獄法》,被羈押者與其律師享有會見權與知情權,此次情況可能涉及程序違規。他說,張展案呈現出上海在敏感案件中常見的資訊封閉與會見受阻。他表示:「如果張展被視為『思想政治犯』或類似身分,當局或會採用非典型羈押方式,使家屬與律師難以接觸。」

曾兩度入獄的湖北維權人士董先生認為,當局刻意不公開張展所在地,是為了降低社會對案件的關注。他說:「『移交執行』或『教育培訓』這些說法容易讓人聯想到非監獄設施。張展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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