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勾結中共獲輕判 立委:司法體系輕乎國安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遭中共情報單位吸收,二審24日判處刑5年4月,犯罪所得沒收,可上訴。對此,立委王定宇表示,這些出賣國家機密,幫助中共發展組織的軍人,可以利用身分進入重要的機敏設施,卻被如此輕判,國家安全可能會因此陷入危險。
根據二審的台灣高等法院新聞資料顯示,孔繁嘉曾任國防部軍聞社少校、中校,他在役時受引介結識共軍東部戰區所轄中國共產黨廈門市人民政府官員,後收受賄賂,引介現、退役軍人赴中國或境外第三地旅遊,以接受中共各式禮遇、招待,為中共創造吸收的機會。
高等法院考量孔繁嘉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24日改判刑5年4月。
對此,王定宇表示,軍聞社常隨軍方出訪或考察重要行程,常能進入一些重要機敏設施,而孔繁嘉卻利用職務之便,把資料洩露給中共,軍人本應效忠國家與人民,淪為共諜讓人非常不齒。
他表示,軍中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現共諜,多為家庭、財務出現狀況後,退伍學長回來利用軍中袍澤之誼,吸收發展共諜組織,出賣國家利益,國防部、軍安總隊及相關司法檢調,應該針對這樣的犯罪模式,建立一套預防與警告的機制。
不過王定宇也強調,本案只因為孔繁嘉坦承犯罪、繳回犯罪所得,二審就減輕2個月刑期,這對廣大的納稅人而言,真的判太輕,立法院明明已經修法,授予法律可以重判的權力,但司法體系卻輕乎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選擇輕判。
「出賣國家有時候判的比出賣凶宅還要輕」,王定宇說,這代表「徒法不能以自行」,國家安全可能會因為這樣的輕判陷入危險。未來除了在立法上,要持續將國安相關法令修得更嚴,強化懲罰的法律體系,也希望司法官能夠有國家安全觀念,不要動輒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