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教師聘任惹議 教團提三大亂象

澎湖縣政府教師介聘開缺傳亂象,澎湖縣教育產業工會(簡稱澎湖教產)23日指出,部分聘任程序疑似未依教育相關法規規定,導致出現有教師證的代理教師無學校可去,沒教師證的代理教師卻繼續留任的不合理現象。澎湖縣政府教育處表示,明年度會檢討相關規範,並統一控管各校代理老師比例。
澎湖教產指出3種亂象,第一,澎湖縣政府教育處要求學校將所有代理教師缺額呈報教育處,並優先開給正式教師介聘,卻有學校將缺額保留給代理教師再聘,不顧正式教師調動權益,導致離島正式教師在5月底已經無法有多的選擇可以介聘到本島。
澎湖教產說,第二,因113學年度澎湖縣教師缺額回歸正常,許多學校編制減少,導致部分代理教師無缺額可續聘,須重新參加甄選,卻出現有教師證的代理教師無學校可去,沒教師證的代理教師卻繼續留任的不合理現象。
學校規避介聘轉聘無證教師
澎湖教產指出,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7條規定,學校若無法甄選到合格專任教師,方可公開甄選聘任代理或專聘教師,但是在114學年度介聘作業中,有部分學校未釋出實際缺額,疑似規避正式教師介聘機會,轉而聘任未具教師證的代理教師,疑有違法之虞,此為亂象之三。
澎湖教產理事長薛亦凡表示,根據相關法規,聘期三個月以上的代課、代理教師再聘,須同時符合學校教學需求、具有合格教師證書、任教期間成績優良、通過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等四項條件,而偏遠地區若聘用未具教師證人員,也應具備符合學校「出缺科目之專長」或屬「藝術領域」等法定條件,否則不得任意續聘。
澎湖縣政府教育處表示,教師缺額公告前會與學校協調確認用人需求,部分學校因課程與教學連續性等需控留代理教師缺額,作為人力彈性運用空間。教育處將兼顧正式教師介聘權益,明年度將檢討相關規範,朝向統一原則控管各校代理教師比例,確保教學穩定與公平。
教產呼籲教育處清查聘任情形
薛亦凡認為,聘任制度若不透明、不依法,將嚴重打擊具資格的合格教師,更危及學生的教育品質,學校不應以「便利性」為由,違規再聘未具資格人員;教育處亦不應消極作為,放任學校互踢皮球、規避監督責任。澎湖教產呼籲,應立即清查全縣學校代理教師聘任情形,落實依法聘任。此外,各校聘任與再聘作業,應全程公開、透明,避免暗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