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虛擬幣境外交易 專法加入國際合作
金管會主委彭金隆30日表示,未來虛擬資產服務(VASP)專法上路後,將朝「類金融機構」標準進行高度監理。針對立委質疑國人多在境外平台交易恐「管不到」,他坦言,民眾自行交易確實無法控制,但草案已預留「國際合作」空間,境外業者也可循規申請。
多位立委關切,國人有高達七至八成交易量集中在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質疑專法恐成效不彰。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及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均指出,目前登記制名單中無境外業者,金管會應釐清監管範圍。
彭金隆回應,網路無國界確實是法規管理面臨的全球共同問題。境外業者若願遵循台灣法規,也可提出申請,並無國內外差異;但民眾自行轉換或在境外交易,確實難以控制。因此,專法草案中已加上國際合作條款的預留空間,現階段希望先納管境內業者,擴大對民眾的保護範圍。
針對VASP業者的監理強度,國民黨立委林德福關切,金管會上半年金檢發現業者在洗錢防制上有內控、KYC(認識客戶)不足等缺失。
彭金隆表示,金管會對VASP採4階段逐步納管,目前在第3階段。他坦言,內控內稽不足等事項為發展新產業的常見狀況;待未來專法通過,將導入接近金融機構的高度監管,屆時監理應會明顯改善。
金管會檢查局局長賴欣國補充,針對先前金檢發現的洗防缺失,已將意見提給證期局裁處,累計已針對11家幣商開罰,合計金額達新台幣1,300萬元。
穩定幣發行須提100%準備資產
至於立委關切穩定幣是否為貨幣?央行副總裁朱美麗指出,穩定幣具有支付功能,可視為貨幣,是具法幣性質的數位化發行。彭金隆則從專法角度說明,穩定幣被定義為一種虛擬資產,是「與價值聯結的一種資產」。
央行業務局局長謝鳳瑛說明,穩定幣發行須有100%的準備資產,其規範比照電子支付。所謂準備資產,包含約10%的準備金(現金存款),以及其他高品質、高流動性的金融資產(如美債等)。至於影響層面,可能造成銀行體系存款流失,有待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