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水質若沒把握 卓榮泰:不允設光電

台南烏山頭水庫設置11.5公頃水面光電板,外界質疑水質恐被汙染。行政院長卓榮泰14日表示,政府長期監測設置光電板的水庫,水質沒有受影響,但未來處理水質問題時,若能力未及,政府就不開發,除非技術能完全掌控。
立法院14日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民眾黨立委黃國昌質詢表示,爬梳公開資訊發現,除了烏山頭水庫、鳳山水庫,包含鹽水埤水庫、金湖水庫、內埔子水庫、阿公店水庫等,也都有光電板,引發民眾用水疑慮。民進黨在官網的闢謠專區說烏山頭的光電板沒有毒,不會汙染飲用水,但他要詢問,政府是否繼續推進在水庫設置光電板,還是下令禁止?
卓榮泰回應,發展多元綠能是政府重大政策,目前水庫設置的光電板,政府長期監測,水質沒有受影響;但政府未來處理光電板及水質問題,若是能力未及,政府就不開發,除非對技術、安全監測方面能完全掌控。
黃國昌表示,過去設置光電板前,法律沒有要求環評,導致山坡地、保育地、海域、水庫都有光電板,目前環境部正在討論是否要設置環評,若是針對國家風景區、脆弱敏感地區,設置一定面積以上光電板是否需要環評。卓榮泰回應說,脆弱地區、風景區都需要政府保護。
立委:過去光電案場太浮濫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表示,光電從蔡政府就不斷的蓋,破壞好山好水、亂象浮現,且因為時空背景關係,許多光電案場都不需做環評,目前環境部1月16日開始修正,現有多少光電場申請環評?環境部長彭啟明說,有3件送件,但因為資料不完整,環境部已經退回去。
柯志恩指出,這代表過去光電案場實在太浮濫,以前怎麼送就怎麼通過,大家趁不需要環評的時候,全部送完了。
彭啟明答詢,光電要有一定的面積及一定GW(百萬瓩),才需要環評,全世界都一樣且台灣還比日本嚴格;另外,光電占台灣土地面積0.41%,其中台南比率較高,接近200公頃。
柯志恩說,能源署指有5件違法開發的光電案場,但能源署卻不告訴她具體案場在哪;此外,光電利益動輒上億,但開罰都是100萬至200萬元合理嗎?卓榮泰回應,絕不容許光電變成一個非法集團牟取利益的管道。
柯志恩表示,能源署稱參考國際標準,在光電計畫中,目標2035年要達35.02GW,如此換算需要4.4萬公頃土地,相當於1,692座大安森林公園,台灣哪裡有這麼大土地?找不到土地就找到海邊、滯洪池、水庫,但水庫連《水保法》都不能開發,為何可以種電?經濟部、農業部長說不核准台南四座水庫開發,只有不准台南水庫蓋?還是全台?
卓榮泰說,不管屋頂、地面型都有盤整,會滾動式檢討,且有三原則,第一是要多元開發綠能;第二是已經存在水面上的,一定要環境部加強檢測水質,確保沒問題;第三個未來要做的是,如果對安全檢測、水質維護沒有把握,人力上做不到,就不允許再做。
柯志恩說,盼中央未來訂立規則時,納入直轄縣市的國土計畫,讓地方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