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涉圖利、侵占 遭判刑4年半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被控利用北分署辦理整修工程、宣傳品等採購案的機會,替不具投標資格的廠商量身打造標案,並由廠商借牌投標,圖利廠商42萬餘元;她另涉侵占以「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購買的三節禮盒,遭判刑4年6月。
據了解,謝宜容於2023年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公告前,曾指示部屬與廠商習翌公司開會討論標案內容,甚至拆分工程,以規避採購案之規定,下屬迫於她嚴厲的領導風格,不得不依習翌提供的文件,量身訂作標案規格。
不過,由於習翌不具採購案投標資格,負責人林峯白便向另一家符合資格的廠商借牌投標。而謝宜容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後續所有對外活動等採購案,以相同方式交由習翌承作。
此外,謝宜容明知北分署的三節禮盒是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而來,屬公用公有財物,但她仍侵占2023年至2024年新年、端午、中秋三節期間發送剩餘的12盒,價值共2萬901元。
謝宜容與昔日北分署下屬、相關廠商等被告,於新北地院首度開庭時便全部認罪,謝宜容更多次當庭痛哭失聲;辯護律師團主張,她已於偵查期間自白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希望法官予以緩刑。但公訴檢察官認為,她身為主管卻未遵守法令,以致上行下效,應予以非難,建請法官不予緩刑。
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身為北分署分署長,本應遵守政府採購法令,卻僅因個人喜好不惜違背法令,依圖利罪、公務員侵占公有財物罪判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沒收犯罪所得2萬901元。
至於其餘被告,林峯白兄弟各被判刑2年、1年8月,借牌給習翌的徐姓業者獲刑5月,均獲緩刑。而謝宜容的下屬,北分署劉姓職員、簡姓職員、郭姓職員等人,遭判1年4月至1年8月不等刑期;法官考量,下屬們是迫於被謝宜容約談的龐大壓力,才會屈從犯案,並未從中獲取私利,均予以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