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勞發署北分署長謝宜容涉圖利、侵占 遭判刑4年6月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新北地院18日判決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資料照。(中央社)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涉貪污,新北地院18日判決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3年。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長謝宜容,被控利用北分署辦理整修工程、宣傳品等採購案的機會,替不具投標資格的習翌設計公司量身打造標案,由習翌公司借牌投標,圖利廠商42萬餘元;她另涉侵占以「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購買的三節禮盒,遭判刑4年6月。

據了解,習翌公司曾替台北市長蔣萬安設計競選主視覺、兔年春聯,深得謝宜容喜愛,她於2023年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公告前,指示部屬與習翌公司開會討論標案內容,甚至拆分工程,以規避金額逾150萬元的採購案須加入外部評選委員之規定,下屬迫於她嚴厲的領導風格,不得不參考習翌所提供的文件,量身訂作標案規格。

不過,由於習翌公司不具新莊本部整修工程採購案投標資格,負責人林峯白便向另一家符合資格的廠商借牌投標,最終獲得25萬餘元不法利益。而謝宜容為塑造個人及北分署專屬形象,將2024年所有對外活動、宣傳品主視覺設計採購案,以相同方式交由習翌公司承作,使習翌公司獲得17萬餘元不法利益。

此外,謝宜容明知北分署的三節禮盒是使用「就業安定基金」或「就業保險基金」預算採購而來,屬公用公有財物,但她仍侵占2023年至2024年新年、端午、中秋三節期間發送剩餘的12盒,價值共2萬901元。

謝宜容與昔日北分署下屬、相關廠商等被告,於新北地院首度開庭時便全部認罪,謝宜容更多次當庭痛哭失聲;辯護律師團主張,她已於偵查期間自白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不法所得在5萬元以下,希望法官予以緩刑。但公訴檢察官認為,她身為主管卻未遵守法令,以致上行下效,應予以非難,建請法官不予緩刑。

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身為北分署分署長,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使採購程序公平、公開,以市場競爭機制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和品質,卻僅因個人喜好不惜違背法令,命令下屬為習翌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違法洩密、圖利特定廠商,依2個公務員對於主管事務圖利及洩密罪各判刑3年、1個侵占罪判刑2年6月,合併4年6月、褫奪公權3年。

至於其餘被告,林峯白兄弟各被判刑2年、1年8月,借牌給習翌的徐姓業者獲刑5月,均獲緩刑。而謝宜容的下屬,北分署劉姓秘書室主任、簡姓秘書室股長、郭姓女督導員等人,遭判1年4月至1年8月不等刑期;法官考量,下屬們是迫於被謝宜容約談的龐大壓力,才會屈從犯案,並未從中獲取私利,均予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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