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交保裁定撤銷 北院:下週一重開庭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日前裁定前民眾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與市議員應曉薇交保,但台北地檢署提出抗告,高等法院12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另為適法處理。

高院合議庭認為,依原審審理計畫書記載,尚有證人(含兼具共同被告身分者)尚未交互詰問。原審7月以湮滅證據或勾串之虞延長羈押,卻在一個月後即認為風險降低,說法自相矛盾,理由不足。

高院表示,本案事證繁雜,被告與證人均眾多,原裁定僅籠統禁止與「同案被告」、「證人」接觸,範圍未明,須有讓被告2人明確知悉為宜之必要。

所以,高院指出,檢方抗告並非全無理由,原裁定既有未盡之處,高院合議庭撤銷原裁定,並發回原審法院另為適法之處理。至於北院開庭時間,北院預計下週一上午10點開庭。

對此,民眾黨表示,高院撤銷交保裁定不僅侵害人權,也違反羈押最後手段性之要求。黨團指出,北院的裁定交保理由已清楚揭示,本案重要證人已交互詰問完畢,「不得僅為防杜勾串證人等緣由,遽認凡有其他證人尚未到庭進行交互詰問者,即有串證之虞,否則將有違憲法保障被告之對質詰問權,亦不符合比例原則。」

民眾黨強調,本案審理已逾八個月,檢方聲請傳喚的重要證人均已交互詰問完畢,高院卻仍以「無法排除湮滅證據或勾串」為由撤銷,理由空泛,已嚴重侵害人權。

民眾黨呼籲,地方法院合議庭之法官,應本於獨立審判之精神,在發回後之裁定中明確釐清交保所定之條件內容與範圍,並依高院發回之意旨補強說明並無羈押柯文哲主席之必要之理由,以維護柯文哲主席之刑事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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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9日 | 24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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