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外食缺規範 學團促訂法規

近日全台多所高中職學生爭取開放午餐外送。學生團體12日指出,國教署曾經提出校園外食訂購的建議,但缺乏明確規範,各校的規定差異很大,呼籲應有更明確的學生參與機制,並提升至法規層級。教育部回應,外食議題由各校因地制宜,校方須循民主程序與學生、家長與教師溝通。家長團體認為,只要能訂定把關機制,家長就容易接受。
近日台北市中山女高的學生因為校內熱食部漲價,爭取外送權未果,發起在校長室門口「吃便當行動」而引發熱議。EdYouth臺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12日表示,國教署過去曾經提出校園外食的建議與範例,但缺乏明確規範,導致各校的規定差異很大,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呼籲校園外食規範應回歸「兒少表意」精神。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指出,外食政策不應簡化為「開放或禁止」,可以透過討論、廣納學生參與,並搭配食品安全配套措施,讓學生在安全前提下享有自主選擇的權利。EdYouth常務理事洪振翔說,許多學校未開放外食時,學生僅能依賴合作社的餐點,排隊買午餐,有時還會買不到,可見學生選擇外食不只因為口味,而是有實際用餐需求。
與會的民進黨立委張雅琳表示,目前已有部分學校開始討論開放訂購外食,但擔心造成垃圾、食安等問題。教育部應積極與各縣市政府、家長、學生代表溝通,將校園開放外食建議升格為有指引、具體標準的規範;在校內應讓學生充分表達意見、平等溝通。
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何蔚慈律師說,學校擔心,若開放外食而發生食安風險,會遭家長追責。但在法律上,學校有過失才須負責,學生因為外食而中毒,應由店家承擔法律責任,而非學校。以民眾在臺鐵吃自行攜帶的速食店餐點為例,若發生食安疑慮或身體不適,也是追究速食店而非臺鐵。建國中學已開放學生中午外出用餐逾10年,運行得當,學校與其擔心風險,不如和學生一起思考配套措施。
對此,教育部回應,去年6月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校園開放外食訂購各面向建議、實例參考及申請單範例,提供學校運用,請學校與學生、家長建立良好溝通管道,討論開放外食訂購應留意的自主管理、食安衛生、交通管制、垃圾環保等四大面向。
教育部說,外食議題涉及交通管制、食品安全與環境保護,也須考量各校情況。未來將與地方政府持續協助學校,循民主程序妥善與家長、學生溝通,制定外食或午餐規範,讓學生能在安全與信任的基礎下養成良好飲食態度。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向《大紀元時報》表示,家長最憂心的還是食安,若能排除疑慮,很樂見開放訂購外送,建議學校參考公司行號的做法,讓師生篩選學校周邊的店家,整理出友善店家推薦名單,既可滿足學生的外購需求,透過這一層把關,還能減少高油、高熱量食物的選擇,學生也能吃得比較健康,家長也會放心;學校師生人數眾多,與商家洽談合作還可能獲取專屬的運費或價格折扣,只要能訂定一套把關機制,家長就容易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