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能遞補立委?劉世芳:就職1年內放棄外國籍

內政部長劉世芳。(記者宋碧龍/攝影)
內政部長劉世芳。(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台北報導】

民眾黨日前召開黨代表大會,未更動不分區立委的「兩年條款」,7名民眾黨立委將在明年1月底請辭,並由候補人選就任,但排名第15的陸配李貞秀是否能遞補引起討論。

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11日表示,劉世芳表示,依照《國籍法》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兼具外國國籍者,擬任本條所定應受國籍限制之公職時,應於就(到)職前辦理放棄外國國籍,並於就(到)職之日起一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她說,在中國是有放棄國籍的申請程序,如此就從中國政府的規定。

針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中國國籍問題遭解職,劉世芳表示,陸配參選或就職是依照《兩岸條例》、《國籍法》,民選公職必須效忠中華民國,不允許效忠兩個不同的國家。

媒體詢問,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憲法上是否為一個國家,劉世芳補充,按照憲法增修條文、歷屆總統談話都說得非常清楚,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所以站在中華民國政府的角色上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若是如此,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效力文件,包含海基、海協或兩岸往來等就是官方證明文件。

針對花蓮富里鄉學田村長鄧萬華因中國國籍問題遭解職,劉世芳表示,陸配參選或就職是依照《兩岸條例》、《國籍法》,民選公職必須效忠中華民國,不允許效忠兩個不同的國家。

此外還有四位里長處於類似狀況,劉世芳說,這些里長最近才放棄戶籍,他們可能對法律的瞭解並沒有這麼清楚,希望地方政府可以提供這些村里長法律方面的協助。台灣是法治國家,民選公職的效忠對象就是憲法、一個國家。

有村里長反映無法取得相關文件,劉世芳說,移民署有關放棄戶籍的部分,現在近九成已經完成程序,幾位選上里長的也是最近才完成,國籍法寫得非常清楚,沒有特殊行政規範、特別限制,台灣是民主法治和法律規定的國家,請按照法律規定,尤其是民選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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