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災後復原 住宅受損每戶最高10萬

行政院在17日通過「災後復原重建計畫-114年丹娜絲颱風災後復原重建辦理情形」,針對災區住宅受損的受災戶,屋頂及外牆受損面積超過100平方公尺者,每戶補助10萬元。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轉述院長卓榮泰裁示,「丹娜絲風災家園復原慰助金方案」已公告,災區住宅受損20至100平方公尺者,每戶補助5萬元;超過100平方公尺者,每戶補助10萬元,以慰助災民早日恢復家園,認定和申請的程序都予以放寬及簡便化。
農業方面,農業部統計農漁業損失約為27.98億元,包含文旦柚落果、虱目魚死亡等災情,並啟動現金救助、設施補助與保險理賠等機制。經濟部則針對受災企業推出租稅協助與修復補助等紓困方案。
另外,已函請地方政府加速盤點災損,優先動用災害防救準備金及預算,經費不足可報由行政院協助。工程會也將召集相關中央機關,依規定審核補助經費,加快災後基礎建設恢復。截至7月16日,災區逾百萬戶停電幾乎全面修復,受損的行動基地台與通訊設施也大致恢復,陸海空交通設施129處受損點,也完成初步修復或排除。
內政部:隨到隨審速發慰助金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表示,慰助金專案發放對象以行政院通過劃定為災區的受災戶為主,只要民宅有實際居住事實,視損害面積核發5萬或10萬元慰助金;若無實際居住者,可減半發放。申請人只需經地方政府審核災損照片通過後即可發放,並開放在地方政府公告後一年內申請。
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慰助金申請採隨到隨審,目前估計申請數量突破1.8萬戶,希望民眾提供能清楚辨識屋損面積的照片,加速審查核發時程。
另針對住宅受損導致無法居住須另行租屋的民眾,可申請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每月2千至8千元不等,還可再加碼1.2倍補助;另有修繕貸款利息補貼、重建獎勵及稅捐減免等措施。
農糧署收購災損協助復耕
颱風丹娜絲及後續豪雨重創中南部稻作,農業部農糧署啟動災害穀收購與清園專案,以減輕農民損失並加速復耕。
彰化、雲林、嘉義與台南等部分地區出現稻穗發芽、倒伏情形,農糧署自7月9日啟動收購,15日再推動剩餘量全數收購專案。
農糧署表示,這次收購依《收購天然災害稻穀作業要點》辦理,2025年一期作申報者及具繳售資格的受災者可依公告繳售,未申報者也可補辦申報。稉種每公頃計畫與輔導收購5,800公斤,每公斤23.5元;餘糧收購400公斤,每公斤20.6元;秈種與糯種災害稻榖價格各減1元。
另外,超出收購上限者按近5年單位產量平均加兩成計算增列收購量,另補助烘乾、包裝與堆疊費用每公斤乾穀2元。清園專案補助每公頃5.5萬元,嘉南地區申請期限至7月31日止,農民可盡快提出申請,以利接續第2期作耕種。
此外,教宗良十四世獲悉台灣颱風災情後,透過教廷新聞室發言人布魯尼表達關懷,為台灣受災戶祈禱,並指示聖座愛德服務部向台灣民眾提供實際援助。
外交部說明,部長林佳龍已代表賴總統感謝教宗實踐天主普愛眾人的心。林佳龍表示,教宗在台灣風災最艱難時刻表達祈福與援助,讓台灣人民深感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