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機台9成用簡體字 經濟部要求業者用繁體
台灣有實體電玩機台充斥簡體字,走進遊樂場如同進入小中國。經濟部表示,近期已發文給業者,要求機台送審時必須將外觀和介面文字調整為繁體中文,也將盡快修法,將機台文字等納入評鑑規定。
綜合媒體報導,百貨商場內遊藝電玩店的遊戲機台有九成使用簡體字,突顯法規跟不上的問題。以數位遊戲而言,若是由中國研發或資金開發,欲進入台灣市場必須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由台灣代理商提出伺服器流向檢測,證明金流、個資不經由中國境內;對中國戲劇、電影也有相關規定,對中國電影採「專案許可」制度,每年最多10部院線上映名額,且僅限武俠、愛情等八類主題,通過後要改成繁體字、送分級審查。
不過,由於遊戲機台更像「商品」,只要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六條,先送經濟部申請評鑑分類,再通過《商品檢驗法》、《電信管理法》等安全檢查,即可在台灣被擺放,審查內容未包含簡體字、中國文化符碼。
經濟部回應,近期已發現此問題,前幾週已發文給遊戲機公會業者,現在機台送評鑑時,若機台外觀、介面文字有簡體中文皆需調整為繁體中文。由於原本的管理辦法並無特別規範機台文字,已研議修正評鑑規定,將在召開意見交流會後,盡快完成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