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房租補助費逾10萬美元 監院彈劾駐關島前處長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監察院。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監察院9日表示,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於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涉嫌訛詐房租補助費,合計溢領10萬餘美元;另未確實督導所屬辦理駐關島辦事處之財產、物品管理事宜,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通過監委蔡崇義、張菊芳所提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彈劾案文指出,陳盈連派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自100年1月11日起於駐在地購置房產,依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僅得請領基本數。詎其捨此不為,反自是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多次持不實租約,向外交部申領超出基本數之房租補助費,合計溢領10萬4427.61美元,若非遭人舉發,無意歸還溢領金額,訛詐國家財產,自屬違誤。

彈劾案文表示,陳盈連擔任駐關處處長,本應恪遵法令、善盡監督責任,詎其對該處財產、非消耗物品之驗收、產籍登記、標籤黏貼與盤點業務分配不當在先,復未善盡監督管理責任,而報廢財產、非消耗物品亦未依照規定。

彈劾案文指出,這造成駐關處計有11件財產及79件非消耗物品迄今下落不明,嚴重損及公有財產管理之正確,更造成公有財產物品之重大損失,合計金額約2萬5485美元。

彈劾案文提到,陳盈連所為,核有嚴重違誤、情節重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法的執行職務之違法失職行為,而有懲戒之必要,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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