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擬修法 無照駕駛比照酒駕重罰

交通部長陳世凱。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交通部長陳世凱。資料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

台灣近日發生多起高齡駕駛事故。路權團體25日發起遊行,希望健全駕駛回訓等制度。交通部長陳世凱在臉書發文,擬把無照駕駛視為酒駕,給予重罰,除罰款無上限外,將當場扣牌、扣車,車主連帶受罰,修法草案預計6月底前送行政院。

近期發生多起嚴重車禍,包含新北市三峽區19日有78歲駕駛不明原因衝撞人群,釀3死、12傷;台北市中正區23日發生78歲駕駛於重慶南路一段高速衝撞3輛自小客車及1輛公車,造成8人受傷。

陳世凱說,台灣的交通環境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交通部、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在1年內推動許多精進措施,包括工程面、教育面、監理及執法面、考照提升鑑別度、回訓制度及協助年長者安全駕駛等。他透露,將研擬加重無照駕駛的處罰,比照酒駕處罰方式加重罰鍰,且累犯罰鍰無上限,並當場吊扣汽車,車主連帶重罰等。

交通部說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朝加重「無照駕駛」行為懲處,現行無照駕駛罰鍰金額,汽、機車上限皆為2.4萬元,5年內兩次以上直接處最高罰鍰且禁止無照者駕駛該車輛;致人重傷或死亡者,4年內不得考照;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也併處罰鍰,5年內犯3次以上吊扣牌照1至6個月。

目前研擬比照酒駕處罰方式,提高無照駕駛的罰鍰金額,累犯再加重罰鍰,累計加罰無上限,且明訂「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若車主允許無照者駕駛,則與無照者同額處罰,且延長吊扣牌照期間最高12個月;無照者肇事致人受傷,4年不得考照,致人重傷或死亡則終身不得考照。近期將邀請相關單位討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預計6月底前函報行政院審查。

陳世凱表示,優化交通環境、提供安全行走空間是全民的共同期待,更是交通部的責任。近期有部分謠言造成社會擔憂,他再次強調,交通部不會禁止長者開車,而是要保護長者更安全的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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