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三讀通過 陳玉珍:讓政府多一個選擇

立法院三讀通過《核管法》修正案,核電廠最長可延役20年。對此,國民黨立委陳玉珍14日表示,核三廠二號機17日除役後,台灣的用電成本將提高,國民黨協助修法,是給政府多一條選擇,若未來想要重啟、延長核電,能有法源依據。
陳玉珍14日受訪時表示,核三廠二號機17日除役之後,在核電沒有使用的情況下,台灣的用電成本、發電成本將大幅提高,且每一度電虧損0.88元,估計每年會虧將近2,200億元,而綠電、火力發電也相對較昂貴,相比之下,核電的發電成本比較低。
陳玉珍說,國民黨是以國家、產業的立場,去協助台電、經濟部想辦法,協助修正《核管法》,實際上也是為了讓政府多一個選項,未來若想使用核電時,才不會沒有法源依據。
對於行政院長卓榮泰主張核電到期將不再延役、經濟部說法律不等於保證核安,陳玉珍表示她都尊重,但政府真的打算什麼事情都不做,就讓發電成本變高,然後向立法院要幾千億元的補助嗎?她認為,政府應該積極的想辦法解決,是否有更好的發電方式。
黃國昌:執政黨不做在野黨做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也表示,這次修法只是幫民進黨政府去除法規障礙,是否申請仍由行政部門自己決定。民眾黨曾做了兩次民調,結果顯示「支持重啟核電的比例超過七成」。
黃國昌說,本來在野黨認為若要修法的話,讓民進黨自己推就好,但因為錯誤的能源政策讓社會付出的成本太高了,而民眾黨把國家利益放在政黨利益之上,執政黨不做,在野黨來做。
吳思瑤:不是修法就能延役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則指出,若要重啟核電廠的話,要有專家參與及安全檢測,台灣都沒有經驗,所以需要更長的評估,不是只通過一個修法就能夠要求核三延役,就可以讓核一、核二除役後再恢復運轉,後續核三能否延役還是要有相當程序、評估,短則三年,長則N年;即便可以恢復再運轉,經濟效益、安全評估如何取捨?後續需要對話跟討論。
吳思瑤也說,核電延役與凍漲電價是兩回事,若要凍漲電價的話,請藍白支持行政院的4,100億元特別條例,其中包含撥補台電1千億元,這是最快速、可行的方法。另外,世界各國並沒有任何一個案例是讓停役後的核電廠再運轉,美國有兩個案例是可能再運轉,但美國政府尚未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