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法修法增霸凌專章 5倍罰鍰

勞動部赴行政院會報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圖為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勞動部赴行政院會報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圖為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賴玟茹/台北報導】

勞動部赴行政院會報告「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重點,包括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完善職場霸凌防治、及提高罰鍰上限額度,這次修法也特別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除明確職場霸凌定義,更要求事業單位訂定防治措施。

勞動部分析,我國營造工程職災占比最高,工程業主獲取最大利潤,投資工安成本卻過低,其中層層轉包交付承攬,責任不明,風險由下包廠商及勞工承擔;另外,勞動部去年11月發生公務員輕生事件,經確認遭職場霸凌,也讓職場霸凌議題再受重視。

4大主軸強化職安保障

勞動部草案現已送行政院審議,力拚本會期送立法院。此次修法重點分為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完善職場霸凌防治,及提高罰鍰上限4大主軸。

勞動部職安署長林毓堂表示,強化源頭防災、加強承攬管理方面,將從源頭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業主,在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先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及編列安衛費用,若業主將工程分別交付不同專業廠商施作,須指定其中一廠商負統合管理責任,各級承攬人均應配合辦理承攬管理防災措施。

制定專章防治職場霸凌

修法也特別增訂「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包含明確職場霸凌定義,要求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不同防治措施,同時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調查及外部機制,當雇主於知悉勞工遭受職場霸凌,應立即採取有效適當措施,且自接獲申訴到處理完畢,雇主都須通報。

另外,勞動部參考消防法及工廠管理輔導法等法律,提高罰鍰上限,且經裁罰者均應公布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罰鍰金額、職災發生日期、地點及罹災人數等,以強化公眾監督,督促事業單位落實職場防災責任。

現行《職安法》罰鍰為3萬元到30萬元,未來將提高罰鍰上限5倍至150萬元;同時提高刑事罰刑期及罰金,若發生死亡職災,刑期上限從3年提高至5年,罰金上限從30萬元增加5倍到150萬元;3人受傷職災,刑期上限從1年提高至3年,罰金上限亦從18萬元提高到100萬元。◇

延伸閱讀
職場霸凌 立委提職安修法草案
2025年04月30日 | 2個月前
無懼先天限制 少女勇闖職場園夢
2025年02月19日 | 4個月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