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爭議 512開說明會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法,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後來,立法院今年1月1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後又改開院會,舉行記名投票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最終以62票:51票,否決行政院所提《憲訴法》覆議案。
立法院會去年12月20日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法,規定大法官未達15人時,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另外,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
後來,立法院今年1月10日舉行全院委員會審查《憲法訴訟法》覆議案,後又改開院會,舉行記名投票表決,在藍白人數優勢下,最終以62票:51票,否決行政院所提《憲訴法》覆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