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延役修法 送黨團協商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繼續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由於未達共識,全案送院會協商處理。(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繼續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條文修正草案」,由於未達共識,全案送院會協商處理。(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林丞奕、莊璦筠/台北報導】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月31日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將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最長40年,延長為60年。由於在野黨及政府相關部門未有共識,最後表決,召委葛如鈞宣布停止討論,含修正動議一同送院會協商處理。

教育文化委員會31日審查《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相關修正案,藍白立委提出放寬核電廠運轉執照有效期間40年,延長為60年,民眾黨團還提出,申請換照於執照有效期間到期,前1個月到6個月可向主管機關申請。

林宜瑾:核災風險是全台灣

討論階段,立委林宜瑾表示,核電廠如果持續運行的話,暴增的核廢料要放在哪裡。她說明,恆村活動斷層通過核三廠區,台灣如果發生核災,要承受的風險不是南台灣而已,是全台灣。她認為,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發展,以及電網的更新,才是能源政策的正本清源。

翁曉玲:非核家園害人得肺腺癌

立委翁曉玲表示,民進黨思想觀念仍停留在30至40年前,說核電廠危險、不安全,但生活在這片土地30至40年,有不安全嗎?她說,民進黨推動的「非核家園」政策底下,台灣的老百姓得肺腺癌的比率,已經高居所有癌症的第一名,有多少年輕孩童,有呼吸道疾病。她說,全世界的國家都重返核能,日本、美國等國家,都提高核能的比例,所以不要再說核電廠不安全。

草案審查階段,立委質疑,包括延役需花多少錢?審核時間多久?核安會主委陳明真表示,現在核電廠是當年的原子能委員會給予的40年執照,當初是根據40年運轉期核發執照,「40年以後沒有評估」,所以需要整體檢查。且檢查範圍非常廣,包括地震、颱風、老化、海嘯等;至於核電廠須花多少錢,核安會沒有資料,台電才有這些資料,核安會也不清楚哪些零件要更換、補強,一切都需要評估。

台電董事長曾文生表示,台電公司很努力開發新電源,也讓整個電網能更強韌,他說,所有的供電狀況,就是依照電力供需報告執行,但依照現行的法律對台電而言,是沒有辦法把核能考慮其中,他指出,所有報告均未考慮使用核能,但台電依然要維持供電穩定。

曾文生強調,台電公司這段時間一直在爭取電價合理化、立法院補助,但如果不斷強調核安是最重要的同時,立委又把核安跟電價掛鉤,對台電真的是不公平,似乎不做這件事,電價就不應該調整或應該給補助,對台電來說真的不公道。

會後,經討論,由於在野黨及政府相關部門,對修正《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未有共識,最後表決,葛如鈞宣布停止討論,含修正動議一同送院會協商處理。

環團:無視爭議形同沒收核安

同時,多個環保團體於立法院外舉辦記者會,呼籲立委面對核安風險,若草率修法,無視爭議與實質討論,形同沒收核安,讓全民承擔核災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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