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訴訟法逕付二讀 綠:癱瘓憲法法庭 藍:憲法法庭無法接軌國際

2024年9月27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的「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記者宋碧龍/攝影)
2024年9月27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的「憲法訴訟法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在立法院院會逕付二讀。(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常懷仁、梁凱晶/台北報導】

由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出的《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27日在立法院院會中逕付二讀,該修正草案與修正大法官釋憲及暫時處分規定有關。對此,民進黨團表示,若法案通過,形同架空憲法法庭,人民尋求大法官做裁定的救濟,也將受到影響;國民黨團表示,絕對少數就能作成釋憲判決,無法與國際接軌。

翁曉玲提案修改法,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為憲法所定總額15人,將大法官判決門檻從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提高至2/3。未來至少要有10位以上大法官參與評議,且至少要有7位以上同意,才能作成釋憲判決及暫時處分的裁定。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若該法案通過的話,形同架空、癱瘓憲法法庭;藍白聯手把立院職權凌駕其他憲政機關之上,現在甚至要凌駕憲法法庭之上,權力分立的原則一再被癱瘓、戕害,這涉及違憲層級的部分,但仍未到最後階段,不做最悲觀的預測,相信民意、社會、法律界的發聲,都希望藍白不要再次破壞憲政精神。

黨團書記長蔡易餘表示,大法官處理的不只機關間的權力調停,也涉及國家侵害人民的權利時,大法官是防線,人民會尋求憲法法庭的協助。翁曉玲的提案把大法官裁定的門檻提高,不只對執政黨,也針對人民尋求大法官做裁定的救濟,把人民的權利降低,希望藍白修法時以人民為優先。

國民黨團表示,現行憲訴法並未明定大法官「現有總額」的定義,法官因迴避、出缺及請假等各種事由,若今天大法官人數剩一半,1/2同意即可,恐出現僅三、四位大法官即形成所謂多數意見而作成判決之狀況。難道不需要改革嗎?

國民黨團舉例,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在喪失基本權利、政黨違憲等案件,若作成對訴訟被告不利之裁判,須有該庭2/3以上法官之多數同意;法國憲法委員會成員共9人,須由至少7名委員才能作成決定;日本有15位最高法院法官,須有9名法官出席,且為違憲判決時須由8名以上法官意見一致,必須有絕對的多數共識,才能形成最終判決。

國民黨團指出,絕對少數就能成為憲法法庭最終解釋判決,這個無法與國際民主先進國家接軌的憲法法庭,不應立即改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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