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 拒速審川普豁免權

位於華府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樓。(Rudy Sulgan/Getty Images)
位於華府的美國最高法院大樓。(Rudy Sulgan/Getty Images)

【記者李馨/綜合報導】

美國最高法院上週五(12月22日)駁回了2020年聯邦選舉干擾案特別檢察官提出的請求,拒絕跳過中級上訴法院來直接裁決前總統川普,在該案中是否享有總統豁免權的問題。

上週五,美國最高法院發布一項簡短的裁決令,該命令只有一句話,沒有簽名,也不帶任何解釋。沒有任何一名大法官對此公開表示異議。

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12月11日向最高法院提交了文件,要求該院介入,以直接裁決已卸任的川普,現在是否仍然享有免於起訴的總統豁免權。

史密斯提出這項請求之際,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已經受理川普的上訴,川普要求撤銷下級法院——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的一項裁決,該裁決否認他在2020年聯邦選舉干擾案中享有總統豁免權。

川普在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的同時,還向負責審理此案的美國地區法官楚坎(Tanya Chutkan)提出請求,即在川普針對該法官駁回其要求豁免權這項裁決提起上訴期間,暫停本案的訴訟程序。楚坎同意了川普的請求,目前該案在下級法院已暫時擱置。

「是公共利益或黨派利益」

針對史密斯的最新舉措,12月20日,川普也向最高法院提交文件,請求暫緩審議該特別檢察官提出的,由最高法院直接裁決他的豁免權這項要求。

川普的律師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文件中表示,「特別檢察官沒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說明為何提出如此倉促的建議」,並指出,史密斯此舉「混淆了『公共利益』和明顯的黨派利益——確保川普在總統競選的高潮時期,受到長達數月的刑事審判,而川普是支持率領先的候選人,也是現任政府唯一需要認真對待的對手」。

史密斯試圖繞過上訴法院,目的在於加快該案的審理過程,從而可以維持明年3月4日的審判日期,以便在明年美國大選前對此案做出審判。

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已定於1月9日,就川普的上訴理由聽取辯論。

最高法院上週五的裁決,對史密斯和他的檢察官團隊來說是項打擊,但此舉並不排除在中級上訴法院做出裁決後,敗訴方——不管是川普還是史密斯——再次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不過,這可能會影響該案的審判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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