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最高法院裁決:AI機器人無權擁有專利
英國最高法院週三(12月20日)做出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判定人工智慧(AI)機器人無權擁有專利權,因為它「不是人」。
美國開發商、電腦科學家塞勒(Stephen Thaler)希望在英國獲得兩項發明專利,他稱這些發明是由他的AI系統DABUS所設計。
他嘗試註冊專利,但被英國智慧財產局(IPO)拒絕,理由為發明人必須是人類或公司,而不是機器。
高等法院和上訴法院分別於2020年7月和2021年7月,維持英國智慧財產局的裁決。隨後塞勒向英國最高法院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五名大法官週三一致駁回他的上訴,因為「發明人必須是自然人」,才能根據英國現行《專利法》申請專利。
大法官吉秦(David Kitchin)在法院的書面裁決中表示:「由AI機器所帶動的技術進步,是否應獲得專利,不屬於本次上訴涉及的範圍。」
對於塞勒聲稱因為他是AI的所有者,所以他有權為DABUS的發明申請專利,該論點也被英國最高法院駁回。
吉秦強調,DABUS是「一臺沒有法人資格的機器」,因此塞勒「沒有獲得任何此類專利的獨立權利」。
塞勒的律師在聲明中表示,從這項判決可以確定,英國《專利法》目前完全不適合保護AI機器自主產生的發明。
據英國媒體路透社報導,布朗‧雅各布森律師事務所(Browne Jacobson)的合夥人帕森斯(Giles Parsons)表示,英國最高法院的裁決不讓人意外。帕森斯並未參與此訴訟。
「目前這項決定不會對專利制度產生重大影響。」帕森斯說,「因為AI目前只是一種工具,而非代理人。」
今年稍早,塞勒也在美國輸掉一場類似訴訟。美國專利及商標局(PTO)拒絕為其AI系統創造的發明頒發專利,而美國最高法院拒絕審理此案。
就在塞勒向英國最高法院發起訴訟時,世界各國正在加強監管AI程式(例如OpenAI的ChatGPT),包括審查AI對教育、錯誤訊息傳播,以及未來就業市場的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