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盼總統特赦未果興訟敗訴 聲請釋憲不受理

【記者袁世鋼/綜合報導】

在我國現有的38名死囚中,包含為詐保而連弒3至親的「驚世媳婦」林于如等31人請求總統蔡英文特赦未獲回應,提起行政訴訟遭駁回確定後,再向憲法法庭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認為,赦免為總統的特權,而非人民可請求的基本權,因此裁定不受理。

死囚31人主張,最高行政法院確定裁定認為,總統行使赦免權不是應受司法審查的法律爭議,嚴重忽略總統行使赦免權涉及受死刑宣告者請求赦免的權利,對司法審查範圍的見解有重大違誤,應受違憲宣告。

另外,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適用《赦免法》中關於赦免的發動、赦免事由、赦免的正當程序等面向,立法規範嚴重不足,有牴觸正當法律程序原則及《憲法》第15條保障生命權的意旨,及違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疑義,因此聲請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

經憲法法庭15名大法官審理後認為,《憲法》第40條規定,「總統依法行使大赦、特赦、減刑及復權之權」,可知赦免為總統的特權,而《憲法》並未賦予人民得請求赦免的基本權;雖然《公政公約》中明訂「受死刑宣告者,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但不能因此認為赦免是《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因此認定聲請案與不符《憲法訴訟法》規定,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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