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全聲請沒收新制違憲案 憲法法庭:合憲

憲法法庭資料照。(中央社)
憲法法庭資料照。(中央社)

【記者常懷仁/臺北報導】

涉入頂新混油案而遭法院判決沒收3,292萬餘元的味全食品公司,以及涉入拉法葉艦案的已故軍火商汪傳浦之妻葉秀貞等人認為,《刑法》的沒收新制溯及既往有違憲之虞,因此申請釋憲。憲法法庭2日做出111年憲判字第18號判決,認為沒收新制合憲,沒有違反罪刑法定、不溯及既往原則,以及信賴保護原則。

「沒收新制」於2016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定「適用裁判時之法律」,只要判決時新法已上路,不論犯罪時點為何,法官皆可單獨宣告沒收。但味全公司主張,二審依沒收新制回溯,明顯牴觸《憲法》禁止法律溯及既往原則、比例原則。而遭法院裁定沒收4.8億美元的汪傳浦一家則跨海委任律師申請釋憲。

憲法法庭指出,沒收犯罪所得不具刑罰性質;沒收新制立法目的是回復合法財產秩序,而非剝奪不法行為前的固有財產;該規定是不真正溯及既往的法規範,沒有違反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犯罪行為人及非善意第三人信賴其得依舊法永久保有犯罪所得,自不值得保護,並不違反信賴保護原則。

另外,國民法官制度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各地方法院均已陸續造具備選國民法官複選名冊完成,預計全國約十二萬人於明年度將有機會受抽選擔任國民法官,其中第一梯次備選國民法官通知書函已於今年12月1日寄發,對象包含居住在桃園、花蓮、雲林、屏東、臺南、橋頭等地方法院轄區的備選國民法官,預計會有三萬五千多名的民眾收到通知書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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