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 分析:成本恐轉嫁房客
行政院日前通過財政部「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全臺持有4戶以上住宅者,非自用將課徵2%~4.8%囤房稅,條例修正後最快在2024年7月上路,預估影響全臺36萬戶。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0日表示,多屋族持有成本上升的同時,可預期租稅成本恐轉嫁給承租方,讓租稅市場面臨挑戰。
房屋稅稅率目前針對住家用房屋,區分為自住及非自住,其中自住上限為3戶、稅率為1.2%,第四戶開始一律視為非自住,各縣市稅率落在1.5%~3.6%之間,並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是否採差別稅率。
KPMG安侯建業執業會計師洪銘鴻表示,政策一併調升差別稅率的「地板及天花板」至2%~4.8%,以現行財政部財稅資料庫的能力,房屋稅要改採「全國歸戶」不是太大難題,但房屋稅畢竟是地方稅,非自住最高稅率仍由各縣市自行訂定後落實。
因此,洪銘鴻認為,未來各縣市間相關稽徵系統的統合,才是落實囤房稅的關鍵,目前全臺包括臺北市、桃園市、新竹市、新竹縣、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連江縣等10縣市已實施囤房稅。
KPMG安侯建業協理陳信賢指出,過去高資產擁有者可能考慮由公司法人來購置房屋、易於做未來傳承規劃,但《平均地權條例》實施並限制法人購置住宅後,開始有調整作為,囤房稅2.0勢必大幅增加法人持有成本。
KPMG安侯建業提醒,一旦囤房稅2.0實施後,租屋市場恐面臨挑戰,主要是出租方可能將租稅成本轉嫁給承租人,變成由無購屋資本的租屋族,實質承受囤房稅2.0的租稅負擔,應考量後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