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吃案釀女大生命案 前歸仁分局長降級改敘
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命案發生的前一個月,同校陳姓女大生也曾險遭凶嫌梁男擄走,但南市警歸仁分局大潭派出所卻「吃案」。監察院調查,警員高武源未受理報案,時任大潭所長張忠肯、歸仁分局長楊慶裕未盡監督之責,違失重大,因此彈劾此3人;懲戒法院5月31日判楊、張降二級改敘。
懲戒法院審判長吳謀焰表示,高武源未依規定受理報案,張忠肯則隱匿同一地點曾有另名女學生受害等情形,未向楊慶裕報告;楊慶裕在未查證下,即向媒體發布不實新聞稿,宣稱另名女學生是不指認、不報案,可能為惡作劇等。監察院對3人彈劾並無違誤,因此判楊、張兩人降二級改敘,高武源降一級改敘,全案可上訴。
全案源於長榮大學一名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於2020年10月28日,在學校附近高架橋下的便道,遭開車埋伏的凶嫌梁男隨機勒殺性侵。然而,監察委員調查發現,同校另名陳姓女學生曾於同年9月30日,也險遭梁嫌強行擄走,本有成立強制罪的可能,但時任大潭所員警高武源卻「吃案」,未開立報案三聯單和製作筆錄,涉有「匿報」的重大違失。
彈劾文指,當時也有參與並了解陳女報案經過的張忠肯,卻未能即時監督、導正高武源匿報行為,事後也未傳遞陳女曾報案的正確訊息,致使歸仁分局於偵破鍾女命案後登載不實的新聞稿,及時任歸仁分局長楊慶裕在未經查證下,誤信並對外發表陳女當時無法指認犯嫌、不願意報案、認為是惡作劇等不實言論,核有重大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