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違規廣告5742件 食藥署裁罰逾2億
食藥署統計去年食品、藥物及化妝品違規廣告,全臺共計5,742件、開罰逾新臺幣2億元,當中又以宣稱美容、減肥、增強抵抗力、治療眼疾、強化骨骼等最多。
食藥署企科組組長許朝凱表示,違規廣告以稱美容、減肥、增強抵抗力、治療眼疾、強化骨骼等最多。其中違規最高的產品,包括「日本全新黑髮極限毛髮賦活精華EX-PLUS」稱可治療禿頭、「日本仁丹5X特效晶球益纖菌」稱可變成易瘦體質、「PBF紐西蘭波森莓」稱可逆轉肺纖維化、「愛適新」稱可治療白內障及青光眼,以及「走若飛駝鳥精」稱吃了就能健步如飛。
去年全臺共裁罰5,742件違規廣告,開罰2億1千多萬元,相較前一年6,275件略少。食藥署分析,違規廣告常用手法主要有4種樣態,包括標榜成分及其生理作用機制;恐嚇及暗示做法;使用前後的比較;使用心得,藉以凸顯產品效果,實則宣播誇大不實廣告。
食藥署表示,食品倘涉及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將可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則可處以新臺幣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至於化粧品倘涉及虛偽或誇大,則可依據《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涉及宣稱醫療效能,可處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食藥署呼籲,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而化妝品僅施於人體外部修飾容貌,並不具任何療效,如發現身體不適,應儘速尋求醫師診療,另若有用藥需求,請諮詢藥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