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法人囤房及短期交易行為較明顯
臺灣囤房問題到底多嚴重?內政部5日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單一所有權人」持有住宅數量進行全國總歸戶後發現,約有1.66%的人為擁有4屋以上的多屋者,並持有10.66%的獨有住宅;究其原因,擁屋法人中11.96%為多屋者,並持有法人所有房屋的73.55%,囤房現象較自然人明顯。
內政部表示,去(109)年底全國約有794.91萬住宅,其中733.74萬宅為單一所有權人(含自然人與法人)持有,占92.31%;而全國單獨擁有住宅所有權者共567.03萬人,其中9.44萬人擁有4房以上,約占1.66%,合計持有78.22萬的單獨所有住宅,占10.66%。
若以自然人來說,去年底全國有555.79萬位自然人共擁有687.40萬住宅,其中8.09萬人擁有4房以上,占擁屋自然人的1.46%,合計擁有44.14萬住宅,占自然人所擁有住宅的6.42%;而在全國11.24萬個擁有住宅的法人中,就有11.96%的多屋者共持有73.55%的法人所擁有住宅;且多房自然人平均持有5.45房、多房法人平均持有25.35宅,法人的囤房現象明顯超過自然人。
而若將全國1.4萬餘個單獨持有房屋的「不動產及營造工程業」法人細分來看,可發現其中有4,852法人擁有4房以上,占該類法人的34.47%;合計擁有10.95萬戶住宅,占該類法人所有住宅的88.63%,顯示擁有多屋的「不動產及營造工程業」法人比例不低,其所擁有的住宅數占比也相當高。而「非不動產及營造工程業」中則以金融業、保險業持有較多房。
在房屋交易量方面,內政部指出,近2年擁有4屋以上的自然人合計購入2萬1,792宅、售出2萬5,408宅,售出較購入多出3,616宅;而多屋法人合計購入7,380宅、售出15萬5,782宅,售出較購入多出14萬8,402宅,顯示住宅權屬分配朝向較均衡的方向發展。
此外,內政部也提到,在去年第4季中,持有1年內即出售住宅(短期交易)的比例,自然人為9.74%、「非不動產及營建工程業」法人則高達54.51%,顯示法人的住宅短期買賣行為相當頻繁。◇